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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拿到改编权,不止是墨菲说服弗兰克-米勒,比尔-罗西斯也与弗兰克-米勒的经纪人取得了联系,从侧面进行游说,游说的对象还有弗兰克-米勒的漫画编辑。
此外,墨菲的新项目也被比尔-罗西斯提交到了aa的高层,就像所有连续成功的导演一样,几乎没有耗费多少力气,项目就得到了aa的支持。
aa方面也在跟米拉麦克斯和黑马漫画方面进行接触,只要弗兰克-米勒点头,就打算从中促成这次合作。
与弗兰克-米勒第一次见面之后,墨菲随后又跟他谈了一次,这次带上了一份规划书,进一步向弗兰克-米勒证明自己可以将原著的灵魂、美妙和黑白魅影都变成电影。
多管齐下,尤其是墨菲那段颇有说服力的电影短片,促使弗兰克-米勒逐渐转变了原本固执的想法,在墨菲与他见面一周之后,比尔-罗西斯从弗兰克-米勒的经纪人口中得到好消息,弗兰克-米勒原则上同意墨菲将《罪恶之城》改编为电影。
这绝对是让墨菲振奋的好消息,却不意味着他轻松就能拿漫画改编权。
弗兰克-米勒点头同意是版权转让的先决条件,但漫画的部分版权大握在黑马漫画的手里,想要拿到版权,还要与黑马漫画谈判,而且谈判也需要拉进另一方,也就是能够投资墨菲新项目的公司。
这部漫画的改编权卖价肯定不菲,还有制作费用,以墨菲的估计,制作费用少于三千万美元根本不可能完成影片,他和斯坦顿工作室都没有这么多钱,融资的话他们的资历也太浅,而且势必会分散他这个导演的精力。
还有一点,墨菲记得这部影片评价极高,票房似乎也不差,但具体是多少却不知道。
无论从哪方面看,找一家电影公司投资都是最合适的,否则单是那些融资和预售,都会把他这个导演搞得焦头烂额,哪里还有时间去筹备影片。
刚刚成功合作过的米拉麦克斯是最合适的合作对象。
但想打动米拉麦克斯和哈维-韦恩斯坦这样的人,空口白话肯定不行,必须拿出实际的行动。
aa方面还在与米拉麦克斯接触,墨菲也同意比尔-罗西斯继续以一站式打包服务的形式,操作这一项目。
他本人则躲进斯坦顿工作室里,开始制定这个项目的计划书。
期间,墨菲与哈维-韦恩斯坦通过数通电话,对方是电影行业的老手和专家,知道实现这样一个风格奇特的漫画改编肯定需要很多钱,最为关心的也是预算问题。
好莱坞的电影公司远没有外面看到和想象的那么康概,跟所有商业公司一样,他们同样想用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利润。
墨菲给弗兰科-米勒的规划书中承诺,未来电影的每一幅画面,都可以和漫画中的原格图画相对应,电影想要像漫画一样对黑白两色融汇运用,并非塑造“怀旧风格“这么简单,其中还有一些更复杂微妙的处理。
这就需要庞大复杂的特效技术。
就像他之前拍摄那段电影短片一样,单纯的黑白影像不容易以胶片镜头还原,但加上众多其他效果之后,要想以常规镜头还原漫画的风格,就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了,最新型号的数字摄像机是必须的选择。
在现实中无法实现弗兰克-米勒作品中的视觉和光线效果,拍摄时必须让演员们站在绿屏背景中,用最先进的高清晰摄影机取景,然后让特效部门将电脑生成的漫画图案添加到背景中。
这些都会推高影片的预算。
想要让米拉麦克斯投资,想要他们掏出真金白银从黑马漫画和弗兰克-米勒手里买下《罪恶之城》的电影版权,还交到自己手里拍摄,墨菲就需要拿出具有说服力的方案,制作一个得到认可的电影预算。
前者他的规划书已经做的很具体了,只需要稍稍完善,但后者更加重要。
在好莱坞,还流传着这么一个说法,一个导演电影拍的好,不如预算做的好,这虽然有些夸张,但一个导演有了剧本后,再有出色的计划书和预算案,在电影公司那里无疑会增加很多的说服力。
如果一个导演只拿着一个剧本去电影公司咋呼呼吹自己的项目多牛,百分之二百会被直接打发出去。
墨菲知道哈维-韦恩斯坦肯定清楚,这个项目没有几千万美元一定玩不转,投资几百万美元和投资上千万美元绝对是两个概念,前者顶多让米拉麦克斯产生些亏损,后者能让他们伤筋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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