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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章 孙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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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七月初八,孙钰正值休沐,便没有出门,天一亮就去督促他弟弟的学业了。

    而此时,陈文却还躺在床上睡懒觉。大抵是他养病时昏天黑地的睡了一天,生物钟又自动调了回来,不需要上班的日子,一个宅男不睡懒觉还能干嘛。

    “还真是个纨绔子弟啊。”孙钰摇了摇头,轻手轻脚的帮他弟弟把笔墨纸砚都先搬到北屋。

    直到日上三竿,陈文才懒洋洋的爬起来。看着窗外的天空,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,好像论坛上说古人不吃中午饭,一天就两顿饭的。至于在老营那几天一日三餐的日子,已经全然被他理解为病号饭了。

    只是陈文不知道,古人并非一定每日两餐,吃几顿基本上是由经济生活水平决定的。隋唐以前,普通百姓一日两餐,贵族一日三餐,而隋唐之后,普通百姓只要过得去也会选择一日三餐。当然,穷苦之家,一日一餐也要度日,天子就算不饿一天也要吃四顿,那是特例。

    不过,三餐制盛行于世的同时,两餐制也并没有消亡。在《清稗类钞·饮食类》中就有记载“我国人日食之次数,南方普通日三次,北方普通日二次”。如当时的兰州人便“日皆二食”,而浙江宁波、绍兴一带则是“日皆三饭”。当然,这同样是和当地经济条件直接挂钩的。

    在孙家,孙钰本人是官身,每月有俸禄可领,养活一家三口不成问题。孙家的小媳妇虽然做饭手艺差了点儿,但是对于女红一事却是出了奇的在行,总能贴补些家用,或许这就是术业有专攻吧。再加上眼下四明山地区比较太平,物价也就相对的要低一些,一日三餐倒也正常。

    不过,陈文的到来直接导致了孙家多了一张吃饭的嘴,所幸,王江适时的补贴却也弥补了这一块的损耗,孙家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因此而下降。

    待陈文出了房门才发现,孙家的小媳妇正在做午饭,这让陈文心安的同时又对网络上那些断章取义的信息很是愤慨。

    这时,孙家的院门被人敲响。

    出于防止孙家的小媳妇再次把菜烧糊了的考虑,陈文立刻示意自己去开门。

    打开院门,一个五短身材、满脸横肉的汉子提着两只兔子正站在门外。

    “您好,请问您找谁?”陈文客气的问道。

    只见那汉子看到陈文,先是一愣,随后倒退了两步四下环视周围,满脸疑惑的开口说道:“我找孙举人,你……”他看了看陈文的衣着。“嗯,您是?”

    举人?卧槽,这死面瘫竟然还是个举人啊,真是小瞧他了。陈文分明记得王翊和王江好像才不过是个秀才啊,那么他如此功名是怎么才混成个不入流的仓大使的呢。

    “在下姓陈,暂住于此,孙兄正在里面读书,兄台请进来说。”

    待陈文将那汉子引进来,孙家的小媳妇也从厨房走了出来,随即道了个万福。“原来是吴家叔叔啊。叔叔的衣服奴家已经补好了,本打算下午给叔叔送过去呢。”

    “此事已是有劳嫂夫人了,某自己来取就可以,嫂夫人客气了。”那汉子将手中兔子递了过去,说道:“这是某昨日在山里打的,正好补补身子。”

    陈文咽了口唾沫,不禁想到,这确实可以补身子啊。有诗曰:雄兔脚扑朔,雌兔眼迷离,洗净剁成块,焯水炸金黄,放入砂锅中,加料大火煮,小火炖四刻,中火慢收汁,出锅分小块,淋油装成盘。nice!

    可是,即便如此,那孙家的小媳妇却不肯接。“每次都要劳烦吴家叔叔破费,这怎么好意思呢。”

    倒是那汉子却显得颇为豪爽,只听他说道:“这破费什么啊,嫂夫人帮我等弟兄缝补衣服不也没要过一文钱吗?你们这大户人家出身的就是太客气。”

    大户人家?陈文心中疑惑。

    孙家的小媳妇千恩万谢的接过了兔子,又对陈文和那汉子介绍道:“这位是吴家叔叔,讳登科,是外子的同乡。这位是陈家叔叔,讳文,表字辅仁,乃是外子的同僚。”

    原来自己在孙家的对外身份是面瘫兄的同事啊,这瞎话他怎么也没提前和我对口供呢,这厮不会连这也忘了吧。

    “原来是陈官人啊,失礼失礼。”那吴登科肃然起敬。

    “吴兄弟客气了,兄台即是孙兄同乡,你我二人兄弟相称即可,无须多礼。”

    人家虽然这样说,但是自己终究是白身,绝对不能太过分了,否则只会惹人讨厌。可是这在吴登科眼里,却是陈文性子随和,无端端的平添了些好感。

    两厢见礼之时,孙钰也从北屋里走了出来。“吴贤弟来啦,正要吃午饭,留下来一起用饭吧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,吴登科也不客气,立刻便招呼着去打酒。

    夏日天气炎热,又没有空调,饭桌便摆在了小院里,而孙家的小媳妇依旧是躲在厨房里吃饭。

    桌子上,一只白煮鸡、一盘土豆烧兔肉、一盘韭菜炒豆芽、一盘拌黄瓜和一大锅青菜蛋花汤。当然,还有吴登科刚才提回来的两坛子黄酒,以及昨天作为贡品的红菱白藕等物权作是下酒菜。

    连着两天吃韭菜,这让陈文看孙家夫妇的眼神有些暧昧。只可惜没有茴香豆,不能过效法一把孔君乙己。

    四人坐定,见主家动筷之后,陈文不疑有他的开始盛汤夹菜。汤还是一如既往的鲜美,可是谁知道,今天的土豆烧兔肉竟然比昨天那个清炒肉丝还咸。回想起自己昨天的那句“在下是北方人,口儿重,这味道正好。”的话,还真是嘴贱啊。

    紧划拉两口白饭,陈文又去夹了块白煮鸡。入口之后,只觉得这鸡真心是白煮了,一点味道也没有。不过,剩下的两个菜还不错,总算是没有全军覆没。

    走眼了,这小媳妇儿做饭分明就是个神经刀嘛。

    以后在孙家吃饭,这菜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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