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p; 这个小镇充满着米国西部牛仔时期的风格,路上的行人很多,什么肤色的都有,看样子像是到这里旅游的游客。
雅玛遗址作为世界文明遗迹,自然能吸引成千上万的旅游到此一游,或许是因为旅游元素存在,再加上地方政府的保护,所以相对治安要好那么一点点。
在杨宁的首个印象里,就是这小镇的地摊很多,卖的都是一些象牙类,或者金属制的饰品,基本上这类饰品都与雅玛文化挂钩,而且很多到这游玩的旅客,都会在这些摊位上购买一些纪念品回去,总的来说,生意倒也不错。
“先生好,请问你需要向导吗?”
杨宁刚把车停好,一个大概十三四岁的男孩就光着脚跑了过来,身上的衣物破破烂烂的,有些营养不良,看上去平时一日三餐不太稳定。
“你觉得我需要向导吗?”杨宁笑道。
男孩有过些许迟疑,但还是壮着胆子点头:“先生,你应该是第一次来哈伯镇吧?”
“你是怎么看出来的?”杨宁好笑的问了句。
“我每天都会在这里蹲点,印象中并没有见过这辆车。”这男孩说道:“而且来这里的东方人很少,基本上都是跟旅游团来的。”
“我不需要向导。”杨宁笑着从兜里掏出几张纸币:“给你的,拿去买点吃的吧。”
看到钱,小男孩明显露出渴望,但他还是坚定的摇头:“神父从小就教育我,不是劳动换来的钱绝不能要。”
“这个想法很好。”
杨宁将钱收了回来,尽管小男孩还是眼巴巴望着,但始终咬牙坚持着。无疑,在治安混乱的墨哥,小男孩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言行,让杨宁挺有好感,笑道:“我确实是第一次来,正巧肚子饿了,要不你带我去附近的餐馆吧?作为回报,我可以请你吃一顿好吃的。”
“真的?那太棒了,先生,我知道有家店的炸鸡很好吃,是格里姆大叔开的,他那的生意可好了。”
小男孩显得很兴奋,杨宁本就打算请小男孩吃饭,索性就笑着点头了。
绕了一圈后,小男孩带着杨宁来到了那家炸鸡店,店不大,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正站在门前吆喝,生意并没有小男孩形容的那么好,确切的可以说是萧条,隔壁那家店才是真正的人来人往,相比之下,这店距离倒闭关门怕也不远了。
“康纳斯,你这臭小子不在学校好好念书,又偷偷跑出来给别人当导游了,信不信我回头告诉纷多神父?”格里姆笑骂道。
“格里姆大叔,我给你带客人来了。”叫康纳斯的小男孩屁颠屁颠跑了过去,一脸哀求道:“不要告诉神父嘛,不然的话,他又不允许我出来了。”
“那不准再有下次,不然的话,我一定会告诉神父的。”格里姆故意板着脸,可这显然没什么用,康纳斯才不吃这套,直接腾出手就拎了一小块炸鸡塞嘴巴里,惹得格里姆一顿笑骂。
“炸鸡来了,请享用。”
十分钟后,格里姆端来了半只炸鸡,正要转身离开,杨宁叫道:“请问,如果我想去南部的雅玛遗址,该怎么走?”
这话出口时,一直咬着炸鸡的康纳斯,嘴巴不动了,而格里姆迈出的半条腿,也悄悄缩了回来。
好一会,格里姆才瞪着眼睛盯着杨宁,不可思议道:“这位客人,你要去南部雅玛遗址,天啊,你干嘛要去那个地方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