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他比卜骨须更仇恨张放,因为他就是新任的莫奚当户,而老当户已于前夜葬身于乱蹄之下。不管是草原还是中原,身为人子,杀父之仇都是一样的不共戴天。
莫顿笑了,面皮更皱,眼睛眯成一条线:“年轻人的脑子果然好用,莫奚部振兴有望。好,带领你部帐余下的勇士向东追击吧。我会给二十骑助你。”
莫顿说完再转向卜骨须:“我也会给你二十骑,还有足够你部族战士乘骑的马匹,敢不敢往西追?”
卜骨须伸出紫黑的舌头舔舔厚嘴唇,狞笑一声:“兔子才不敢。”
莫顿哑声一笑:“好,无论谁发现了这个人的踪迹,立刻向我传讯,我将尽起阖族勇士擒杀。除了那个巫师与正主必须活捉,其余人等,死活不论。”
……
距离匈奴人不到一百里外,一条长长如带的河流边,一支十余骑的骑队正傍河而行,正是张放一行。
张放知道鞮汗部的匈奴人有可能追上来,却没想到匈奴人竟因为他使用雷炮惊马,一夜破营而将他视为巫师。
莫顿之所以如此卖力追杀,目的有二:一是正如林天赐所分析那样,鞮汗部是非西迁不可,金箭使者之死,必须有人负责。二是雷炮问世,震撼胡人。胡人不知是新式利器,想当然认为是巫师做法,召唤雷火。这么牛逼的巫师,无论是莫顿、卜骨须还是沙鲁鲁,都想弄到手。
这一路行来,张放的脑海里只盘旋着一个名字:石荣。
对于这个人,他没有一丁点记忆,尝试问了邓展、陶晟,却发现这人居然是个名人,长安最知名的权贵公子之一。嗯,张放“自己”,也是其中之一。
不过,与张放这样的老牌世家不一样,石荣属新贵,他是当朝权阉中书谒者令石显的独子。这是一根真正的独苗,因为石显已是阉人,再不可能有子嗣了。
张放对于这个石显没什么印象——无论是历史上的,还是这副身体的。只是看到邓、陶二人提到这个名字时,脸上惊惧之色,可以看出必定是很不好惹的家伙。
昔日的富平少侯与石荣的关系怎样,邓展、陶晟都不清楚,因为他们原本只是侯府府丁,还没资格去侍奉少侯。若非此次出事,他们根本没机会与张放有如此密切的交集。
不过,也不需要二人来证实什么,事实摆在眼前。就是这么个人,雇了一群凶徒在他必经之地设下杀局,险些要了他的命……不,是真的要了他的命,富平少侯张放,已经死了。
当发现“张放”还没死,还是这个人,再出狠手,这次雇佣的杀手是更凶残的匈奴人,结果张放逃过一劫,而青溪聚却天降横祸……
张放一直有个疑问,这具身体的前主人贵为世子,不好好在长安呆着,过着他那“五陵年少金市东,银鞍白马度春风”的纨绔日子,跑到北地这边鄙之地来干什么?只是先前旁敲侧击,技巧性地问了一些有关石荣的事,已经令邓展感到奇怪了,实在不好再开这个口。也罢,等回到长安再一探究竟吧。
自从那个噬魂之夜后,张放再也没有原身体的丝毫记忆,只残存原身体的一些本能,所以他不明白二者的恩怨纠葛。但他只知道一点,现在他就是张放,张放就是他,既然石荣就是幕后黑手,那么不为自己也要为青溪聚乡亲,砍下这只黑手!
心念动处,握剑的手一紧,按动剑鞘卡簧。
铮!一声龙呤,利剑弹出半尺,雪亮的剑身映着朝阳,璀璨夺目,直欲脱鞘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