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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来新任务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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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参,就是百年的都是难得一见,好在这些时日也采到一些年份较轻的野山参,这些野山参也让秦兴祖的一口气吊在那里,但是两个月后的秦兴祖已经是到了弥留之际,秦胜利背着儿子进山采参,为儿子续命的事在当地也是人人皆知,大家都很同情,但是千年野山参大家都没有,也只能感慨上几句,也是秦兴祖命不该绝,就在秦胜利都觉得儿子不行的时候,当地一个年龄最大的采参人拿出了一截千年野山参,救了他一命,这个老人姓刘,大家都叫他刘大爷,他们家是世代采参为生,本有三个儿子,在战争年代都参了军,也都再没有回来,看着秦胜利为了秦兴祖这般模样,刘大爷也是想起了自己的三个儿子,秦兴祖慢慢的好转了起来,但是救治的时间拖得太久,伤了根基,不但不能再练习武术,身体也是留下了暗疾。

    刘大爷很喜欢秦兴祖,而且老人家年岁大了,又是独居山林,秦胜利就选择留下来,一是为了感谢这个善良孤独的老人,二也是厌倦了世俗的纷争,虽然可以去寻肖九志,但是他实在是不想再给别人添麻烦了,经过了这么多事情之后,相比于振兴秦家而言,自己的亲人能健康快乐的活着更为重要,尤其看着还很是虚弱的秦兴祖,他内心很愧疚,这孩子从出生就没有过上一天安稳的日子,这里虽然僻静,但胜在安稳。

    刘大爷和秦胜利他们一起生活了十年,这十年是他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,天伦之乐对上了岁数的人来说,是最美好的,刘大爷走的时候很安详,他说最大的遗憾

    是没能看见秦兴祖娶妻生子,秦兴祖已经二十岁了,身体也好了起来,虽然不能在练功,但做为普通人来说还是可以的,在处理完刘大爷的后事之后,秦胜利和秦兴祖还是留在了这里,这里安静、祥和,人们善良又热情,他们在这生活了十年,已经爱上了这里,在秦兴祖25岁的时候,和山下的一个村里的姑娘结婚了,姑娘家是地道的农村人,为人勤劳肯干,勤俭持家,小两口感情很好,对待秦胜利也很是孝顺。

    婚后五年才有了子嗣,是个男孩,取名秦猛,这个孩子的到来让这个家里多了很多的欢声笑语,两夫妻最大的享受就是边干着活,边看着爷爷教只有三岁的秦猛练拳,看着穿着开裆裤的秦猛有模有样的出拳、收拳,其乐融融的氛围,能让他们忘记一天的辛劳。充实的生活、平凡的幸福,对于秦胜利和秦兴祖来说,足矣!

    世事弄人,在秦猛六岁那一年的年底,秦兴祖两夫妻去县城里置办年货归来的途中,客车掉下了悬崖,冬天路面光滑,转弯的时候出现了世故,全车无一幸免,而秦猛的妈妈至死的那一刻,手里还抓着给儿子买的新衣服,这是第一次给儿子买新衣服,也是最后一次。

    年幼的秦猛跟着秦胜利一起生活,偶尔下山到外公那里走动,十几岁的时候秦猛就已经担起了养家的担子,秦胜利的暗伤一直没好,但这些年也没有恶化,在秦猛十七岁那一年,已经72岁秦胜利走了,看着从小跟着自己习武,身体魁梧的秦猛,老头很欣慰,只是告诉他,一个人在外,不要轻易泄露自家的底细,以免招来仇家的暗算。

    料理完了爷爷的后事,年纪轻轻的秦猛自然不甘在山里生活,他想去外面闯荡一番,他从小就对京城充满了向往,揣着两千块钱就登上了去往京城的火车。

    他没上过什么学,斗大的字加起来还不到一箩筐,到了京城找了几份工作,但是除了保安还能勉强胜任,就连服务员都干不了,不认字,总上错菜,而且还点不了菜,不会写字怎么给客人点菜,干了一年多保安之后,发现收废品这活适合他,无拘无束,骑着三轮车想去哪就去哪,在青岩发现他之前,他已经收了一年多的废品了,据他自己说,收入比当保安收入还高一些。

    肖九志前天得到消息之后,立马就赶了过来,摸着秦猛的脑袋,肖老爷子不禁悲从中来,一番问询之后不胜唏嘘,自己老兄弟的后人还真是命运多舛,肖老爷子当即要把秦猛带走,以后就在自己的身边,他实在是害怕秦家的后人再出现什么意外了,可是秦猛这小子生性跳脱,死活不愿意,最后肖老爷子无奈,只能任他留在这里,并且加入了我们的队伍,自此我们的队伍增加到了6个人,刘护法是话事人,其他的论资排辈,有了秦猛的加入,青岩的地位也上升了一位。

    就在他们还在聊天的时候,左青的电话响了起来,挂断了电话之后,左青道:“兄弟们,来任务了,这次的目的地是东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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