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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水‘汩汩’,向东流淌。
两岸路灯明亮,一辆辆的车子在沿江路上亮着车灯行驶,天空繁星和弦月,倒映着大河,大河南岸桃花山庄后面,群山逶迤,如同一头头奔腾的怪兽,——
黑夜掩盖了太多的丑恶和污秽,把世界装扮成缀满宝石的黑天鹅绒。
黑色的纯净和亮色的透明。
乘着酒劲儿,张顺顺着江水,朝着江心手脚并用的奋力游去。
浑身暖融融的,充满了蓬勃的力量。
在这个世界,还活着的人。
父亲,母亲,莫孩儿,这是他有限的几个亲人。
赵长安,是他唯一的兄弟。
还有那个全心全意精心呵护,却碎裂了的,定窑白瓷。
而在初八那天的晚上,钱小勇搁在ktv包间茶几上面的那个手机,成为了张顺这一个多月以来的心病。
虽然结局完美,张顺却骗不了他内心深处最真实的黑暗世界。
那天晚上,他唯一的兄弟赵长安,眼看着就要落进夏武越和乔三这帮人设计的伏杀。
自己却明明猜到了,却不敢打出那个电话。
只是把自己缩进乌龟壳里,冷眼旁观。
他如此怯懦,就是怕自己打出电话,万一被夏武越这些人一旦知道,就会砸碎自己最心爱的白瓷。
现在结果自己不打,白瓷却依然碎了!
今晚张顺一直拨打赵长安的手机,不是为了别的什么,就是为了跟赵长安说一句话,九个字。
埋藏在他心里很久,很久的九个字。
江水渐渐凶猛,‘汩汩,汩汩~’
张顺身上的力气越来越少,手脚开始酸软,身体渐渐感觉到了江水的寒冷。
‘小伙子,这个季节里面的水可冷得很。’
他现在可以确定的是,那个嘴里叼着烟的老女人,没有骗他。
“早,咳咳,知道,咳,就不把卤牛肉和酒,咳咳咳,丢进桃花江祭奠了。”
张顺在奔流的江水里,随着水流载沉载浮,咳嗽着说笑。
然而遗憾的是,这个其实没啥笑点的笑话,他只能一个人讲,讲给他自己一个人听。
身上越来越冷,然而大脑却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敏锐清晰。
这一刻,一生往事,电光火石。
千万画面和片段,在张顺的脑海里面波起波荡。
最后,完全集中在几次和赵长安的对话中。
“顺子,跟我去明珠吧,浪奔浪流,万里涛涛江水永不休,咱们兄弟齐心协力,在明珠闯出一份大事业!”
“靠,你就去上个学而已,搞得你好像是要去明珠滩混社会一样!老老实实的当你的大学生吧,我在这里舒服得很;宁当鸡头不当牛尾巴,这话你没听过?”
“你个屁的鸡头,不过一个小马仔而已,别把自己拔得这么高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,听我的,山城不适合你,明珠才是你我兄弟大展手脚,成就一番超凡事业的广阔天地。”
“呃~,别拽词了好不好,我靠,你想麻死我呀?不说了,喝酒,喝酒!”
“羡慕个屁!别再在那山旮旯里面趴着当井底蛤蟆了,快来明珠哥带你发财,让你这个土炮见识见识大城市的漂亮姑娘。”
“兄弟,别在山城鬼混了,来明珠,我保证你三年以内,至少身家百万!”
“安子,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。——”
“你麻,你特么的自己都顾不得自己,这么高尚,要当护国将军么?”
自从去年高考以后,自己从南边回到山城,赵长安就一次一次不厌其烦的劝说自己去明珠。
莫非他已经看出了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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